時間:2021年07月14日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為協助受影響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計劃,現就南航涉及芒市航線客票的特殊處理通知如下:
一、適用客票
2021年7月6日(含)前購買、行程涉及芒市航線的南航航班及使用CZ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為2021年7月4日(含)至2021年7月19日(含)的784開頭客票。
二、變更及退票規則
(一)變更
自2021年7月6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內首次提出改期申請,變更至2021年7月31日(含)前的南航實際承運航班:
1.在航班起飛前申請變更,免收變更費及同物理艙位票價價差。
2.在航班起飛后申請變更,免收變更費,需收取艙位票價價差。
申請變更至2021年8月1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二)退票
自2021年7月6日(含)起申請退票:
1.在航班起飛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內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聯系南航免費辦理退票手續。
2.航班起飛后提出退票申請,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客票按上述變更規定辦理變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請,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6日起生效。
符合本通知適用范圍但在2021年7月4日(含)-2021年7月6日(含)已辦理退改且收取了手續費的,可在原辦理渠道申請補退已收手續費。
四、其它事項,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為了順利地辦理免費退票,請您務必在航班起飛前致電南航客服取消定座。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務必及時了解始發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