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6月01日
“航速太快,船舵太小,船長有責任評估天氣狀況,不滿意引航員可以要求更換。”
“貨物沒有原來的多,所以索賠金額可以再降,付2億美元保證金就可以釋放船舶。”
眼看船東不愿妥協,面臨輿論壓力的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再次“松口”降低索賠金額,但蘇伊士運河管理局依然撇清責任,一口咬定“長賜輪”船長才是“堵船”事故的唯一責任人。
交2億美元就放船?索賠金額再降理由奇葩
據外媒報道,5月23日蘇伊士運河管理局(SCA)局長Osama Rabie在接受當地電視臺采訪時表示,運河方面可以接受將賠償金額進一步降低至5.5億美元,這一金額包括“長賜”輪擱淺6天期間的救援費用,以及運河封鎖造成的收入損失。
Rabie解釋稱,管理局最初估計長賜”輪運輸的貨物總成本超過30億美元,因此要求9.16億美元的賠償金。隨后,船東估計船上裝載的貨物成本約為7.75億美元,管理局對此表示認可,并將索賠金額降至5.5億美元。
Rabie還稱,船東正榮汽船只要支付2億美元的押金并提交一家埃及銀行的擔保書,保證剩余賠償金將在今后支付,就可以確保“長賜”輪重新起航。不過,按照Rabie的說法,正榮汽船希望將賠償金額降低至僅1.5億美元。
Rabie指出,當局此前已經將賠償金從原本的9.16億美元降至6億美元,放棄了對名譽損失的索賠要求。根據蘇伊士運河管理局的聲明,9.16億美元索賠要求則包括為解救這艘船產生的費用、海商法規定的救助獎金、物質和名譽損失、以及一些船舶因為“長賜”輪事件而改道其他航線。
Rabie稱:“我們將價格降低了約40%,我們還表示將會為他們提供便利,但說實話,他們的出價沒有達到我們所談論的水平。”
另外,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還披露,在“長賜”輪救援行動中,一艘救助艇不幸傾覆,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船速過快船舵太小?將事故責任歸咎船長
回應正榮汽船代表律師提出的事故責任觀點,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再次重申,蘇伊士運河對堵船擱淺事故沒有任何責任,事故的責任在于“長賜”輪船長一人。
據路透社報道,當地時間27日,埃及蘇伊士運河管理局主席Osama Rabie將3月發生的“長賜”輪堵船事件歸咎于該船船長,稱船長本可以選擇在惡劣天氣下不進入航道。
Osama Rabie表示,“長賜”輪當時的航速非常快,而且方向舵沒有調整好,“存在許多技術故障,其中之一是舵的大小與船的大小不合適。”
Rabie稱,在擱淺之前,“長賜”輪航速約為每小時25公里,遠遠超過了適合在運河南部狹窄水道通航的每小時8-9公里航速,速度太快也導致兩艘隨行拖船無法提供幫助。
此前,“長賜”輪船東正榮汽船的律師團隊主張,蘇伊士運河管理局才應該為“長賜”輪擱淺事故負責,管理局存在管理不當的問題,在天氣惡劣的情況下并未阻止“長賜”輪進入運河,而且管理局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長賜”輪有任何失誤才導致擱淺。
對此,Rabie回應稱,船長并沒有提出推遲航行的要求,“他知道船舶的性能……所以他可以過來說‘我不想進入運河,我覺得天氣不合適’”。
Rabie指出,所有通過蘇伊士運河的船舶都有一份航道規則的副本,其中表明船長是唯一負責該船的人,“如果他因為天氣原因而要求推遲運河航行,他的要求會立刻得到滿足”,而且蘇伊士運河曾經歷過更加惡劣的天氣條件,在此期間也沒有發生過事故,“評估天氣狀況屬于船長的職責范圍”。
Rabie也澄清,船長有權利要求更換引航員,但“長賜”輪的船長沒有要求任何這些措施,意味著管理局對這次事故沒有任何責任。
Rabie指出,對“長賜”輪的調查表明,該船在定向時發生錯誤,對此負有責任的是船長而不是引航員,因為引航員的意見僅供參考,不是必須執行的。
主動“松口”原因曝光!船東考慮選擇替代線路
據悉,埃及伊斯梅利亞經濟法院在5月22日就蘇伊士運河管理局扣押“長賜”輪一事舉行聽證會。正榮汽船的代表律師在聽證會上主張,蘇伊士運河管理局才應該為“長賜輪”擱淺事故負責。律師團認為,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存在管理不當的問題,在天氣惡劣的情況下并未阻止“長賜”輪進入運河,而且管理局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長賜輪”有任何失誤才導致擱淺。
辯方律師出示了事發當時“長賜”輪上的錄音對話,可以聽見蘇伊士運河引航員和控制中心對于是否讓該船進入運河產生了意見分歧。另外,“長賜輪”應該由至少兩艘符合其船舶規模的拖船隨行,但管理局沒有指派任何拖船。
律師團還主張,扣留“長賜”輪在法律上有缺陷,“蘇伊士運河用這種方式尋求賠償不屬適當法律行為”,使船舶脫困的工作并不是“一項在適當法律意義中的救援行動”,“根據運輸合同,這是管理局的一項義務”。針對扣船的相關損失,正榮汽船提出了10萬美元的初步求償。
埃及伊斯梅利亞經濟法院在5月23日再次駁回了“長賜”輪船東正榮汽船對扣船提出的上訴,并將案件移交給初審法院,預計初審法院將于5月29日對案件進行審理。正榮汽船律師團的一位律師Ahmed Abu Shanab表示,下級法院的任何裁決都可能引發雙方的上訴,“長賜輪”的法律糾紛很可能將持續下去。
眼看“長賜輪”事件可能演變為持久戰,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卻主動“松口”,給僵持已久的局面帶來了一線轉機。促使管理局讓步的原因除了輿論壓力之外,可能還與日本公司考慮替代線路有關。
據國際船舶網了解,由于“長賜”輪事件,日本公司已經開始考慮蘇伊士運河的替代運輸線路,目前有三條線路可選,包括繞行好望角、北極航線和鐵路運輸,而第四條正在開發中。
3月23日,“長賜”號在蘇伊士運河新航道擱淺,造成航道堵塞,影響全球航運運輸。經連續數天救援后,擱淺貨輪最終成功起浮脫淺,航行得以恢復。由于船東拖延繳納賠償款,埃及已正式扣留該船,目前“長賜”輪仍停留在蘇伊士運河的泊位中。